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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保健学会“科健中原”医学科普平台“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管理规范 (试行)
时间:2025年08月1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有关要求,压实河南省科学保健学会“科健中原”医学科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信息内容主体责任,规范入驻“自媒体”医疗科普信息发布传播行为,提升医疗科普规范性与权威性,防范虚假医疗信息误导公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平台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科健中原”平台发布、转载、传播医疗科普信息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平台坚持“科学性、公益性、权威性、服务性”原则,以“普及医学知识,指导人民群众以科学方法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为目标,严格审核医疗科普内容,坚决抵制虚假、误导、夸大或伪科学信息,推动专业、准确、易懂的医疗科普内容生产与传播。

第二章 入驻与资质要求

第四条 专家团队入驻平台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身份:个人需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相关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所在医疗机构在职证明(具体到科室);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运营证明。

(二)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签署《医疗科普信息发布承诺书》,明确禁止发布虚假、误导、未经证实的医疗内容。

第五条 医疗科普信息发布主体资质要求:

(一)核心医疗科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疗、用药指导、手术/治疗技术介绍、健康风险评估、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的发布必须由具备以下资质的人员承担并完成:

1. 执业医师(含中医、西医、口腔、公共卫生等类别)、执业药师、护士等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从业人员,且执业范围与科普内容领域直接相关;

2. 取得国家级/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资格,或经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官方认定的医学专家;

3. 科研机构医学研究人员(需提供副高及以上职称证明及研究方向说明),但仅限发布基于已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的科普解读,且不得涉及具体诊疗建议。

(二)非医疗核心内容(如健康生活方式、营养膳食建议、运动健身指导等一般健康科普)的发布可由具备公共卫生、营养学、运动康复等相关专业资质(需提供学历证明或职业资格证)的人员承担。发布涉及疾病关联内容时须标注“本内容不替代专业医疗建议”。

第三章 医疗科普内容规范

第六条 医疗科普信息必须符合以下核心要求:

(一)科学性:内容须基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诊疗指南、临床路径、权威医学教材(如《内科学》《外科学》等)、国家级医学科研机构研究成果或国际公认医学共识(如WHO、中华医学会指南),引用数据、案例需标注明确来源(如文献名称、发表期刊、统计机构等),严禁编造、歪曲医学结论。

(二)准确性:疾病名称、药品名称(需使用通用名,避免仅用商品名)、诊疗技术术语等须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标准规范,不得使用模糊表述(如“特效药”“根治”“永不复发”等绝对化用语);涉及诊疗方案时,须明确说明“个体差异需遵医嘱”“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医生诊断为准”。

(三)公益性:不得以科普名义变相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或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隐含产品推荐、引导至特定医疗机构就诊、附带商业广告链接等);不得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如虚构疗效案例、展示未经授权的患者诊疗前后对比图等)。

(四)通俗性与适度性:面向公众的科普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但不得为追求流量简化核心医学逻辑(如将复杂疾病机制简化为单一因素);涉及敏感话题(如传染病防控、罕见病治疗)时,须严格遵循官方权威发布口径,避免引发公众恐慌或误解。

第四章 内容审核与发布流程

第七条 平台实行“事前审核+分类管理”机制:

(一)入驻审核:平台核验其资质文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通过官方渠道验证执业证书、专家资格等),不符合资质要求不予通过。

(二)内容预审:核心医疗科普内容(第六条第一款所列)须提交平台审核团队(由医学专业人员、法律顾问组成)进行事前审核,重点核查资质匹配性、内容科学性及合规性。

(三)分类标识:平台对医疗科普内容标注“专业医疗科普”标签与“一般健康科普”标签,并在显著位置提示“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咨询专业医生”。

(四)发布记录:平台对所有发布的医疗科普内容进行存档记录,包括发布时间、发布主体、内容审核情况等,存档期限不少于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平台建立“日常巡查+用户举报+联合处置”监督体系:

(一)日常巡查:平台审核团队每日对发布内容进行随机抽查,重点监测高流量、高争议话题(如癌症治疗、慢性病管理等);

(二)用户举报:开通“违规内容举报”通道(举报电话:13803869191或微信同号),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启动核查程序;

(三)联合处置: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网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疑似严重违规内容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联合调查。

第六章 支持与激励措施

第九条 平台鼓励并支持专业医疗科普内容生产:

(一)资源倾斜:优先推荐资质齐全、内容优质的医疗科普账号(如设置“专家专栏”“权威科普”专区),提高其内容曝光率;

(二)能力提升定期组织学会会员参加医学科普规范培训(邀请卫生健康部门专家、权威学者授课),提升内容创作科学性与传播技巧;

(三)正向激励:对年度内发布高质量医疗科普作品(经专家评审认定)的创作者给予表彰(如“科健中原优秀科普创作者”称号),并推荐至省级/国家级健康科普平台展示。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河南省科学保健学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及实践情况适时修订。

附件:“科健中原”平台医疗科普内容审核细则

河南省科学保健学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

“科健中原”平台医疗科普内容审核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细化落实《河南省科学保健学会“科健中原”医学科普平台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管理规范(试行)》,明确医疗科普内容审核标准与操作流程,保障平台医疗科普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公益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管理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通过“科健中原”平台发布的医疗科普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直播等形式),重点针对疾病诊疗、用药指导、健康风险评估等“核心医疗科普内容”(定义见主规范第六条第一款)及一般健康科普内容的审核要求。

第二章 审核标准

第一节 科学性与权威性审核

第三条 内容须严格基于以下权威来源:

(一)诊疗指南与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及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等国家级学会制定的专业指南(如《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

(二)医学教材与专著:人民卫生出版社等权威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如《内科学》《外科学》最新版);

(三)科研成果:仅限已公开发表于一、二级医学期刊(如《中华医学杂志》《The Lancet》《NEJM》)的研究成果,且需标注论文标题、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DOI号(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

(四)官方口径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等官方机构发布的疾病防控方案、健康科普要点(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

第四条 禁止引用以下非权威来源:

未经同行评议的预印本论文(如BioRxiv、MedRxiv未正式发表的研究);

商业机构发布的“自研报告”或“专家观点”(如某药企发布的“药品疗效白皮书”);

社交媒体传言、网络论坛讨论、自媒体个人观点(如“某网红医生称XX方法可治愈癌症”)。

第二节 准确性审核

第五条 疾病与诊疗相关表述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疾病名称: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分类与代码》(ICD-11中文版)标准名称,禁止使用俗称、缩写或误导性名称(如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为“新冠感冒”);

(二)药品与医疗器械

1. 药品名称须使用通用名(如“阿司匹林肠溶片”),不得仅用商品名(如“拜阿司匹灵”);

2. 医疗器械需标注注册证号(如“国械注准202X3XXXXXXX”),禁止宣传未经批准的“三无产品”;

(三)诊疗技术:涉及手术、介入治疗等技术时,需明确说明适应症、禁忌症及风险(如“心脏支架手术适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但存在血管穿孔风险”),禁止使用“无创”“绝对安全”等绝对化表述。

第六条 数据与案例引用须满足:

(一)统计数据需标注来源(如“国家癌症中心202X年发布数据显示,肺癌发病率居恶性肿瘤首位”),禁止虚构或篡改数据;

(二)临床案例需隐去患者隐私信息(姓名、具体住址等),并标注“个案不代表普遍疗效”(如“某三甲医院收治的1例XX病患者经治疗后缓解,但个体差异大,需遵医嘱”)。

第三节 公益性与合规性审核

第七条 禁止以下违规内容:

(一)变相推销

1. 直接或隐含推荐特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如“XX药对高血压效果特别好,点击链接购买”);

2. 引导至特定医疗机构就诊(如“XX医院是治疗XX病的权威,可私信预约”);

3. 附带商业广告链接、二维码或购买渠道信息(如“扫描下方二维码购买推荐保健品”)。

(二)患者证明

1. 使用患者名义作疗效证明(如“XX患者服用XX药后痊愈”);

2. 展示未经授权的患者诊疗前后对比图(如手术疤痕、皮肤改善照片);

(三)敏感话题误导

1. 传染病防控内容与国家卫健委官方方案冲突(如“新冠无需戴口罩”);

2. 罕见病治疗夸大疗效(如“XX疗法可根治渐冻症”)。

第四节 通俗性与适度性审核

第八条 内容须平衡通俗性与专业性:

(一)允许使用比喻、案例辅助解释医学概念(如“心脏像水泵,负责泵血”),但不得简化核心逻辑(如不能将“糖尿病是胰岛素分泌不足或作用障碍导致的代谢性疾病”简化为“吃糖多就会得糖尿病”);

(二)涉及复杂疾病(如癌症、罕见病)时,需明确标注“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诊疗需由专业医生制定方案”,禁止替代专业医疗建议。

第三章 审核流程

第九条 入驻专家团队提交核心医疗科普内容后,平台审核需在48小时内完成以下步骤:

(一)资质核验:核对发布者执业资格与科普内容领域匹配性(如妇科内容须由妇产科执业医师发布);

(二)内容初审:重点核查科学性(是否基于权威来源)、准确性(疾病/药品表述是否规范)、合规性(是否含推销或患者证明);

(三)专家复审:对争议内容(如新药应用、前沿技术解读)提交平台医学专家委员会(由三甲医院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复核,复核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四)终审签发:审核通过后标注“专业医疗科普”标签,允许发布;未通过需明确退回原因(如“引用数据来源非权威期刊”“含药品推销链接”)。

第四章 违规判定与处理

第十条 违规行为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

(一)一级违规(严重):发布虚假诊疗信息(如“XX方法可治愈晚期癌症”)、推销未经批准的药品/器械、冒用专家名义、传播伪科学;

(二)二级违规(较重):表述不严谨(如将“可能有效”夸大为“肯定有效”)、未标注权威来源、轻微夸大疗效(如“快速根治”);

(三)三级违规(一般):术语使用不规范(如将“高血压”简称为“血压高”)、未标注数据来源、科普内容通俗性不足但无误导性。

第十一条 违规处理措施:不予审核通过,并根据违规等级给予封号、限期整改、参加平台组织的“医疗科普规范培训”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科健中原”平台审核团队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及实践情况定期修订。